根据《辽宁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筹建辽宁省医养结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复函》(辽市监函〔2022〕6号)要求,依据相关方广泛参与的原则,现向社会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辽宁省医养结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辽宁省医养结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医养结合服务领域标准化工作。现面向全省征集相关领域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检测机构、企业以及使用单位等方面的委员人选。
二、委员条件
(一)在医养结合服务专业领域、标准化领域中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
(二)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职务的在职人员;
(三)热爱医养结合服务专业标准化事业,熟悉标准化相关工作,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委员义务;
(四)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
(五)在我省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支持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填写《辽宁省专业标准化标委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二)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各项内容,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对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工作单位与推荐单位公章需一致;
(三)请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四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于2022年4月7日前,邮寄至本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沈阳市安宁医院,另提交同底照片2张,同时将电子文档(word版)发送至471478810@qq.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卫华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34号
邮政编码:110164
电话:13504975591
E-mail:471478810@qq.com
附件:辽宁省专业标准化标委会委员登记表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