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实施沈阳市安宁医院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项目管理规范》等八项企业标准的通知
各科室、部门:
为提高医养结合服务与管理水平,做好国家标准委第七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辽宁沈阳医养结合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沈阳市安宁医院现发布实施《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项目管理规范》等八项企业标准,全员学习标准,各职能部门落实标准实施检查。
附件1、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项目管理规范
附件2、传染病卡片填写及录入规范
附件3、医院信息系统工作站管理规范
附件4、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附件5、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范
附件6、沈阳市安宁医院医疗安全管理规范
附件7、营养干预与指导规范
附件8、医院感染消毒隔离检查标准
沈阳市安宁医院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