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实施沈阳市安宁医院
《老年医疗护理员规范》
等四项企业标准的通知
各科室、部门:
为提高医养结合服务与管理水平,做好国家标准委第七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辽宁沈阳医养结合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沈阳市安宁医院现发布实施《老年医疗护理员规范》等四项企业标准,全员学习标准,各职能部门落实标准实施检查。
附件1、老年医疗护理员规范
附件2、医养结合服务标准体系GECP(基普)
附件3、医院内设医养结合机构管理规范
附件4、医院内设医养结合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
沈阳市安宁医院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