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消防物联网服务项目要求供应商通过对我院既有消防物联网系统(同方泰德QT-TF9780型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进行直接利用,实现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行状态数据进行实时采集;通过供应商自建的消防物联网软件系统及平台和远程监控中心实现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火灾报警远程实时监测、消防设施故障隐患实时预警/报警、消防设施故障隐患排除过程跟踪和监管。
2.远程监控中心应能够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远程监控服务。
3.远程监控中心应每月对已安装设备进行维护、检查,保证联网持续有效。当远程监控中心发现已安装设备存在故障或接到采购人通知的设备故障,应在2小时内予以响应,一般故障24小时内解决。对于涉及联网设备以外的故障而影响联网监控有效运行的,应立即向采购人报告,并随时配合进行处理。
4.远程监控中心应每月出具监控数据报告。
5.远程监控平台应能够远程查看消防控制室视频。
★6.本项目的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由其随时负责我院本项目有关业务的对接。(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注:★项技术参数不允许负偏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