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沈阳市安宁医院附属设施消防弱电系统设计项目
招标单位:沈阳市安宁医院
一、项目背景与概况
本项目旨在为智力精神残疾托养服务中心楼(建筑面积3433.69平方米)、智障人员治疗中心楼(建筑面积3115.86平方米)及康复中心楼(建筑面积15715.69平方米)提供全面、高效、符合规范要求的消防弱电系统设计服务,以提升建筑物整体消防安全水平,确保居住者及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设计范围与要求
1.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通讯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消防广播系统等。
2. 设计要求:
o 设计需符合国家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
o 系统设计应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先进性和经济性,能够实现火灾早期探测、快速报警、智能联动控制及有效的人员疏散指示。
o 应充分考虑建筑物的功能布局、使用特点及人员分布情况,设计合理的系统配置方案。
o 系统应具备故障自检、报警及远程监控功能,便于日常维护和管理。
三、设计成果要求
1. 设计说明书:详细阐述设计依据、设计原则、系统组成、设备选型、控制逻辑、布线方案等内容。
2. 施工图纸: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图、平面图、布线图、设备布置图等,需标注清楚、尺寸准确、图例清晰。
3. 施工方案建议:结合设计图纸,提出可行的施工顺序、方法及注意事项等建议。
四、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消防工程或弱电系统集成等相关业务。
2. 投标人需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相关资质,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具有丰富的消防弱电设计经验。
3. 设计团队需配备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及丰富设计经验的工程师,并能提供过往成功案例。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违法违规记录。
5. 提供报价一份。
五、递交方式
1.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年9月12日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及报价单至安保科报名并提交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提交,并明确标注“消防弱电设计投标文件”字样。
3.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2日。
六、拦标价:45000元
七、付款方式及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按设计:即签订合同支付50%,待施工图完成后,结清全部设计费。
八、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方式。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沈阳市安宁医院
地址: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34号
联系人:张天成
电话:15524077748
十、其他注意事项
1. 招标单位保留对招标文件及投标要求的最终解释权。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请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单位联系。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以上模板内容,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最终解释权为建设单位。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元
服务名称 | 报 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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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